Mostella

业余画画的社畜,本站只发同人,但我不咋画同人,所以随缘更新。剧情党,设定厨,偶尔被荷尔蒙冲昏头脑。杂食人,百无禁忌,唯二雷点是人生中除了爱情别无他物的恋爱脑,以及拒斥理性的感性。荣誉全在原作而不在我。谢谢你喜欢我的表达。

《娱乐至死》

       闻名已久却在各个图书馆遍寻不着的一本书,最终在我去学院里借前辈捐赠的教材时偶然从书柜之中瞥到,真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本书从“媒介即认识论”出发,论证媒介对认识产生的决定性影响,进而推出说明印刷术时代的大众思维正如印刷术与书本文字本身一样推崇理性与逻辑。“所有成熟话语所拥有的特征,都被偏爱阐释的印刷术发扬光大:富有逻辑的复杂思维,高度的理性和秩序,对于自相矛盾的厌恶,超长的冷静和客观以及等待受众反应的耐心。”(P69)波兹曼似乎极度推崇那个印刷术时代,虽然受限于时间,我并未实际经历过该时代,但他如此的态度令我有些怀疑他有过度吹捧之嫌……

       随着电报的出现,信息不再受空间所限制且开始变得破碎,报纸上出现了大量与我们所在地无关的新闻,段落取代了完整的文章,无意义的口号也出现在了报纸版面上来吸引人们的眼球,话语逐渐失去语境,自相矛盾开始消失,阐释年代向娱乐业时代过渡。人们在信息过剩之中,像科勒律治所言的那样,“到处是水却没有一滴水可喝”。我们面前有着众多信息,但对于其中绝大多数,我们实际上是无能为力的,这在波兹曼看来即是无用的信息。“你心里有很多想法,但你除了把这些想法提供给记者制造更多新闻之外,你无能为力;然后,面对你制造的新闻,你还是无能为力。”(P76)“对于电报来说,智力就是知道很多事情,而不是理解它们。”(P77)不仅如此,在信息的海洋之中,决定其阅读量的不再是信息的实际用途,而在于它本身是否新奇有趣。关于这点,我在SNS中深切体会到了,所以较为赞同。

       随后摄影技术的出现令图片在报纸上大行其道,图片的大量应用使得广告的重心不在产品本身,而在于其是否能令人们从视觉体验上感到愉悦。“即使在1890年,广告里仍然除了文字别无他物,广告被看作是一项严肃而理性的事业,其目的是用文字形式传播信息、发表主张。”(P65)而之后,“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相交的时候,广告商们已不再期待顾客的理性选择。广告成为一种半是心理学、半是美学的学问,理性思维只好移师其他领域了。”(P66)

       再之后,受到广泛欢迎的电视出现了。因其内容有着作为视频的流动性,它不推崇连续、系统化的内容,更鼓励碎片化的内容,即任何人在任何时刻打开电视,都可以立刻看明白节目正在说什么,而不需要有任何的知识基础。波兹曼更据此推出了电视节目三戒律:电视节目的内容不能有前提条件、不能令人困惑、应像躲避瘟神一样避开阐述。(P154)

       另外,电视作为一个受众甚广的媒介,理所当然地被政府、宗教、学校等非娱乐业划入应用范围,但又受限于电视节目三戒律,于是本应严肃的内容在经过一番包装搬上荧幕之后,为了迎合观众而显得无用而可笑,竟也成为了一种娱乐——这就是波兹曼所言的“娱乐至死”的含义。

       我最初以为“娱乐至死”之意在于人们过于沉迷于享乐,导致严肃话题逐渐退出生活的舞台:比起宇宙与科研工作,人们更关心明星们的八卦与如何打扮自己;或是科技的发展导致娱乐业过度繁盛,超出了本应有的限度。为了验证这些观点的正确与否,我选择了这本书,但我的理解显然是错误的,这点上非常感谢叶子风的书评点醒了我。波兹曼的《娱乐至死》并非在攻击娱乐,而是旨在表明“严肃的事物不应该娱乐”。

       不过如今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书中的一些观点在现在的我看来有些过分夸张,而目前的一部分问题在作者写作当时也没有出现,所以它有些过时了。它可以为现代人提供一个视角与思路,但不能尽信。

       最后,我原先的“娱乐致死”观点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如果有好心人看到这里并能推荐有关书籍,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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